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怎样签合同更节税


第一,从合同上看,和业主还是要签包工包料的形式合同;

第二,业主去买材料,把业主变成是我们公司的一个采购员,代表我们建筑公司去采购,谈价格,签合同,采购合同都是以建筑公司名义签的;

第三,资金的最好办法是,业主把钱给我们,我们再把钱给供应商,供应商开票给我们抵扣17%。

4、业主采购材料,并支付供应商资金

但是如果业主直接把钱给供应商,供应商虽然开票给我们,我们是有风险的,这种发票营改增以后是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因为票款不一致,国税发[1995]年192号文件第1条第3项的规定是不能抵扣的。所以票款不一,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所以业主一定要把钱付给供应商的情况下,有两种方法规避错误行为:

第一种方法,业主每次付钱给供应商之前,施工企业先给他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如业主给供应商付了60万,我们先给业主开60万增值税专用发票,让业主先收到票,在把钱付给供应商,同时,施工企业、业主、供应商三方要签一份委托,施工企业委托业主支付材料购货款给供应商的三方委托协议,三方委托协议是专门在前面的房地产施工企业给业主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才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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